纪志媛律师亲办案例
亲情融化冰雪,法律化解矛盾
来源:纪志媛律师
发布时间:2019-12-17
浏览量:320

近日,由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天津众驰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经过开庭审理,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仍分歧较大。案件主审法官考虑此案为家庭矛盾,且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决定亲自去原告家中了解案情,解释法律规定,化解双方的矛盾,终于原告同意以撤诉方式解决此事,使困扰原被告双方半年之久的心结解开,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家庭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原告赵大爷(84岁)与老伴育有四个儿女,老伴于 2016年9月2日去世。二老在2001年10月份出资 购买的一处房产,但 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在赵大爷大女儿名下,现儿女因为房屋及老人赡养问题产生矛盾,无法调和。随后,二女儿与老人共同居住在争议房屋内,不让其他儿女探望老人。大女儿又要将争议房屋买卖,而且找人强行让赵大爷搬出居住房屋,赵大爷不同意。并且还多次报警,都无法解决矛盾。赵大爷无奈之下,向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申请援助,将大女儿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争议房屋为自己所有。

天津众驰律师事务所接受援助中心的指派,由纪志媛律师代理此案。诉前多次与赵大爷了解案件情况,并制作谈话笔录,确认赵大爷的真实想法。制作民事起诉状,整理证据材料,将案件材料呈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配合法院沟通双方调解的意向,共同与法院主审法官到赵大爷家中,让四个子女坐在一起和赵大爷说说心里话,将各自的想法一一表达,大女儿表示争议房屋是给老人养老使用的,如果老人有病需要钱就将房屋变卖,给老人治病。剩余房款也是四个儿女平均分配。如果老人没使用该房屋,待百年后,房屋还是四个儿女平均分配,作为大姐绝不会独占老人的房子,并且同意四个儿女共同赡养老人,轮班伺候老人日常起居。两个兄弟也同意大姐的观点。二女儿仍坚持房屋变卖,给老人折价款。赵大爷听了儿女的想法,法院询问赵大爷自己的意见,赵大爷擦着眼泪说,有我吃有我喝的有人伺候就行了,就按大女儿说的办就行。法官询问:您的案件都协商解决了,您申请撤诉吗?赵大爷说:同意撤诉。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制作了笔录,案结事了。赵大爷一家人对法院法官和律师的工作表示万分感谢,此案能妥善解决也正是人们期待的圆满结局。

办案感受:

作为赵大爷的代理人看着一家人能冰释前嫌,忘记之前的种种不愉快,恢复从前的团圆与幸福,心里由衷为之高兴。希望以后能借助自己的职业优势,能为更多的人排忧解难,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

以上内容由纪志媛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纪志媛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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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与北辰道交口长瀛商业广场4-A座1115、1116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纪志媛
  • 执业律所:
    天津众驰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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